近日,市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对各联系单位2017年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特别是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及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发现4类突出问题。
从3月上旬开始,市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深入各联系监督单位,在宣讲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的同时,对联系监督单位2017年8—12月党组会议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其他会议进行检查。通过与班子成员座谈、谈话,翻阅党组(局务)会议记录等资料,共收集7个单位70次会议记录。重点检查了各联系单位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主动接受监督情况、会议记录是否规范等情况,并进行专题分析研判。通过检查发现存在部分单位不能有效区分党组会议与局务会议的区别,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党组会上专题研究,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等4类突出问题。
第三纪检组将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向联系单位发文件通报反馈,并提出三点整改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三重一大”等事项议事规则;二是要主动接受监督;三是要及时抓好整改。(供稿:张东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