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源县委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制度落实不力的37个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通报指出,今年以来,渭源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继续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担责并统揽全局,通过传达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完善责任制落实体系、开展调研督查指导、强化约谈警示教育、听取“三述”及履责报告,以及深入整治“四风”、查处违纪案件、突出失职问责等工作的开展,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全县基层党组织延伸传导、有效落实。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要以通报的问题为反面教材,及时警醒、认真反思、引以为戒。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认真的落实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负起政治责任,自觉担当作为,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无小事的工作认识,坚决防范并杜绝主体责任落实逐级衰减、制度规定执行不够坚决的问题。要把反对“四风”问题,推动“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及“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抓细抓实,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的有效落实,切实提高对纪律规矩和制度规定的执行力,切实解决全县仍然存在的“庸懒散慢混拖推”、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供稿 焦成海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