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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热议新《条例》
        日期:2018-09-19       分享+

        “此次新条例作出了很多的调整和修改,进一步体现了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的决心,学习新《条例》是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近日,漳县纪检监察干部纷纷交流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的心得体会。

        连日来,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模范带头学新《条例》,通读新《条例》全文,通过对比学习、收集解读文章、开展交流讨论等方式,营造出浓厚学习氛围,掀起了学习讨论热潮。

        “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特别是将7类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同《监察法》的规定保持一致,充分体现了纪在法前、纪法衔接。”案件审理室主任李和平表示,审理室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通读原文,有效指导工作实践。

        新《条例》出台以后,该县第一时间在漳县纪检监察网、网站APP、微信公众号转载推送《一图了解修订的主要内容》《修订前后对照表》《历次修订情况》等文章,并通过发放学习手册,召开集中学习交流会等形式,把对新修订的《条例》的学习融入到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中。

        “新《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的‘利器’和‘尺子’,我们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在新《条例》的学习上,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做到熟知精通、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在集中学习时表示。

        下一步,该县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并将学习新《条例》纳入中心组专题学习,融入主题党日活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同时,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对不学习、学习宣传走形式、贯彻执行不到位的,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供稿  穆常荣  编辑  张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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