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市纪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向各综合监督单位发出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重申节日期间有关廉洁过节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指出,各综合监督单位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各单位班子成员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切实负起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所有党员干部职工在节日期间要切实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互相走访、宴请、收送月饼、节礼或“红包”等;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电子红包和贵重物品等;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摊派、转嫁有关费用;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搞奢侈浪费;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及向下级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同时,市纪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将在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或随机检查,并公布值班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的投诉举报。凡因责任落实不力,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疏于管理,致使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供稿 刘涛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