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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纪律 明察暗访 严防“四风”问题节日期间反弹回潮
        日期:2018-10-08       分享+

        为确保全市公安队伍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下发《通知》,严明纪律,派出工作组明察暗访,严查节日腐败,大力促进队伍作风建设。

        一是早部署、早提醒、早督促。9月21日,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下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要求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督促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全体公安民警真正形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是严明纪律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要把严明“两节”纪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党委班子要就“两节”期间的纪律作风问题专门进行研究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班子成员要对分管部门和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警示谈话,层层传导压力,一级一级抓好落实。要组织党员民警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通报,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警规警纪,深刻汲取教训,对照要求进行“体检”,切实提高全体民警严守纪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到不越红线、令行禁止。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市公安局已派出2个工作组,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漳县、岷县、渭源3县公安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国庆节期间,驻市公安局纪检组联合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重点对市县区公安机关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超标准接待、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组织、接受娱乐健身活动等行为开展严查,并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确保全市公安队伍风清气正。(供稿  赵敬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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