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4日,陇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首例由陇西县监察委调查终结,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被告人石某某挪用公款一案,这是陇西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移送审查起诉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在该案的庭审现场,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县检察院干部以及各个系统的干部代表等40余人受邀旁听庭审。该案通过对身边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使庄严的法庭成为廉政讲堂和法治课堂,充分显现了对于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功能,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庭审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此次“零距离”警示教育警醒、鞭策所有领导干部,尤其是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忠诚履职,远离职务犯罪。(供稿 窦永霞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