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至7月,市委派出四个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委讲师团、市编办、市科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委研究室、市供销社、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12个市直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近期,市委各巡察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反馈。
市发改委:“四个意识”不够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对党的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清,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和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未落实,存在思想上不重视、存侥幸,落实上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不及时、不到位。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党的领导方面,党支部的政治功能有所弱化,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党的建设方面,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依然存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没有按要求召开,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没有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性不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方面还有差距。
市委党史研究室:党的领导方面,“四个意识”不强,管党治党宽松软,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基本制度不健全。党的建设方面,抓党员学习教育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经常,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不到位,“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洁风险点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没有建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有差距。
市公安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四个意识”不够强,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党员学习教育不实,学习质量上效果不佳。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不认真,走过场,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党的作风建设方面,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然存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存在管理漏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重点岗位风险点自查不认真,提醒约谈无记录,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
市交警支队:党的政治建设方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不够严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党员学习教育不实。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程序简化、会议记录简化,会议质量不高,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党支部工作弱化。党的作风建设方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然存在,解决影响群众生活“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办法少、措施少。党的纪律建设方面,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
市委讲师团: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不够严谨。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党员学习教育不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召开不认真。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四风”问题仍然存在,存在为讲课而讲课的形式主义现象,干事创业风气不够浓,创新意识不够强。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
市编办:党的领导方面,领导班子政治引领、思想引领力度不足,以十九大精神指导工作的遵循不够,民主议事程序不规范。党的建设方面,落实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建工作规范化程度有待加强,组织生活不规范,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内控机制薄弱,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
市科协:“四个意识”不强,政治引领、思想引领力度不足。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标准质量不高;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混乱,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对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上不够重视,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内控机制薄弱,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风险防控意识淡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到位。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政治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深化“放管服”改革力度不够,信息化建设滞后。党支部建设不够规范,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发展党员不规范,党小组划分不科学、不合理。管党治党意识不强,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行动迟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
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发展壮大产业园区经济工作部署不够得力,职能发挥不充分,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执行不够规范,党组织设置不科学,选人用人工作重视不够,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盲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差距,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够有力。
市委研究室:党的领导方面,政治站位还不够高,为市委政策研究和深化改革发展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够充分,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够规范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部分科室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党的建设方面,基本组织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规范,存在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党建工作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不够有力,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市供销社:党的领导方面,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有力,在贯彻落实方面有较大差距,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干部担当意识不足。党的建设方面,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支部标准化建设差距较大,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执行不到位,党费收缴不规范,档案资料收集管理不完整。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仍然存在。“三重一大”事项及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内部监控宽松软。
各巡察组对收到和反映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分别移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