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曹明主持召开市公安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组织学习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会议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
会议强调,各支部和全体党员民警要充分认识制定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紧密联系基层党建工作实际,解决党支部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要认真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通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局机关党员活动阵地和党员教育培训中心,以党支部书记为重点,突出抓好专兼职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支部班子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
会议要求,机关各党支部要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把支部书记抓党建情况列入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
市公安局在家班子成员,机关全体民警参加会议。(供稿 杨静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