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岷县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全文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就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要坚持政治建设标准,丰富学习形式,切实增强政治自觉。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认真领会要义,贯彻落实各项要求,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把《条例》纳入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和党员大会等学习的重要内容,逐章逐条、逐字逐句认真研读,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充分运用岷县纪检监察网、“清风岷县”微信公众号和学习交流群等新型媒体,创新学习教育载体,增强学习实效。
会议强调,要坚持组织生活标准,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在经常性开展各种灵活性、多样性组织生活的同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及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坚持全体党员每月、自觉、足额交纳党费,支委对各党小组学习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学习不严肃、走过场的进行约谈并责令改正,确保党内政治生活认真、严肃,不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会议强调,要坚持规范化要求,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要认真落实《条例》提出的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按照岷县纪检监察《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以标准化为抓手,全面推进党支部政治建设标准、组织建设标准、组织生活标准、党员队伍建设标准、基础保障标准、考核评价标准,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供稿 王静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