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市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在市纪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不断拓展日常监督触角,盯住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加强日常监督,努力提高监督质量。
一是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四组全体干部深刻认识及时有效揭露比严厉惩处更重要,对监督单位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了解核实,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有病马上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二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今年以来,四组处置问题线索7件,初步核实问题线索6件,了结4件,暂存待查1件,移送其他组1件,建议市监委立案调查1件,四组立案审查3件,给予党纪处分3人,政务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成案率、立案数、处分人数在派驻机构中居于前列。
三是提高办案质量。严格按照初核、立案审查、移送审理等程序,认真完善证据、完备资料,并进行谈话,定期回访。在案件查办中注意方式方法,细致稳妥,注意保密,确保安全,力求所办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执行到位、管理规范。
四是践行“四种形态”,压力传导落实问责精准化。“四种形态”为纪律审查提供了基本规范。我组坚持把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更多的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来处理,对于严重违纪的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绝不手软。如在查处某单位职工在外兼职领取报酬的问题上,对当事人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处理的基础上,对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问责处理,区别具体情况分别给予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充分体现“严管厚爱”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五是守住执纪审查安全“生命线”。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执纪审查的意识。首先,注重衔接保证谈话全程安全,从抓好谈话前、谈话中、谈话后三个关键环节入手,制定详细周密的谈话方案和专门的安全预案,通过严格谈话审批程序,保证风险预判充分、谈话方案齐备方可进行谈话。其次,依纪依规进行谈话,时刻关注被谈话人的一举一动,审查人员与接送人员做好衔接,严格履行“手递手”交接手续,确保安全到达和返回。再次,注重对审查对象的思想教育。把实践“四种形态”要求贯穿到不同情形,对症下药,发挥理想信念的感召力、纪检机关的公信力,以党纪的威严服人、以思想教育感化人,让谈话对象相信组织、依靠组织、配合调查。(供稿 张瑞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