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记你好,昨天你镇送来反映某村干部有关问题的初核报告我们仔细看了,发现有两个问题初核得不清楚,定性也欠妥,请你镇再认真核查,结论部分必须有依据和准确的定性……”
这是临洮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对所联系乡镇查办信访案件的初核报告指出了存在问题和整改方向。
2018年临洮县纪委监委针对乡镇纪委办理问题线索时存在“宽、松、软”的问题,加大对乡镇纪委的纪检监察业务指导工作。一是每个纪检监察室固定联系3至4个乡镇纪委,乡镇纪委在初核过程中可随时向联系纪检监察室请教,在“手把手”指导后,找准症结、督促乡镇纪委在办理问题线索时程序合规、定性准确、行文规范,发现证据材料不齐全、事实不清楚、处理不到位的必须退回重新初核。二是乡镇纪委在查办重大复杂案件时,因能力不足和人情干扰等因素影响,导致线索搁浅,可申请县纪委提级办理,或由县纪委联系监察室指派其他乡镇交叉办理。三是由乡镇纪委立案调查的案件,在处理之前必须报送县纪委审理室把关,提出审核意见,乡镇纪委依据指导意见补充完善,确保案件质量。
据了解,2018年县纪委指导乡镇纪委办理案件36件,提级办理2件,审理室退回补证6件。经过一年的耐心指导,临洮县倒逼基层纪委转变作风,担当尽责,使基层在办理信访案件的程序、处理定性、办结质量、行文格式都有了明显提升。(临洮县纪委:王琳 于爱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