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监察法》规定,现对你单位提出如下监察建议……”近日,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纪委监委向某单位执法不规范问题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该单位立即着手整改。这是该区纪委监委运用监察法成果,利用监察建议书推进整改落实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安定区纪委监委严格遵照《监察法》,认真履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对症下药”向责任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推进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共下发“监察建议书”32份,提出检查建议33份,取得较好的监察成效。
针对发现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督促监督对象依法履职尽责,加强整改。同时,通过实地督办以及电话督办等方式对建议书的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进督办,督促其整改落实,切实维护《监察建议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此外,坚持“一案三报告”“一案一整改”“一案一总结”制度,在《监察建议书》中明确要求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就建议的采纳情况与整改落实情况向区纪委监委提交书面报告,一盯到底、紧跟不放,督促整改落实。
“我们将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书’的作用,严格按照《监察法》赋予的重要职责,督促被建议单位真接受、真整改,让法律的刚性约束体现在每一份监察建议书的具体执行中。”安定区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表示。(供稿 王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