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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的通报
        日期:2019-09-11       分享+

中共渭源县纪委

关于对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的通报

今年以来,渭源县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个人私欲过度膨胀,导致国家政策资金落实“跑偏走样”、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的问题。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巩固深化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秦祁乡白土坡村党支部书记陈正平违规享受农村低保的问题。2015年,秦祁乡白土坡村在进行低保评议时,将不符合政策的时任村文书陈正平一家6人纳入低保保障范围,20154月至201512月陈正平一家共违规享受农村二类低保金共计14850元。村党支部原书记任霞、村委会原主任马国华对此负有责任。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已上交。2019610日,县纪委给予陈正平党内警告处分。2019611日,县纪委对任霞、马国华进行了诫勉谈话。

2.北寨镇祁坪村党支部原书记宋建业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175月,由于北寨镇祁坪村无村集体账户,为保证2016年天然林保护工程村集体补助资金拨付到位,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将2016年村集体补助资金拨付到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宋建业个人账户后由宋建业上缴镇农财中心。2017527日,北寨镇政府向宋建业拨付祁坪村2016年天然林保护工程集体补助资金2105.01元。村集体补助资金到账后,宋建业以个人垫付了村树苗款为由,未将补助资金交到镇农财中心,并且用于个人花费,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违纪资金已上缴。2019610日,北寨镇党委给予宋建业党内警告处分。

3.锹峪镇新丰村村委会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的问题。2014年,锹峪镇新丰村经村委会议讨论后与本村村民罗某某签订了租地协议,将新丰村石窝沟林地以80000元租给罗某某。新丰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孟树荣、村委会主任尹学兵工作不负责、原则性不强,未将8万元租费按照村财乡管的制度上缴到镇财政所村级专户,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79893.1,用于购买办公用品、维修村部、修建垃圾池、村部入网等支出,剩余106.9元,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新丰村时任监委会主任贾文学工作不认真,对此负有责任。2019716日,锹峪镇党委给予尹学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孟树荣、贾文学2党内警告处分。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内容,与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已经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我县脱贫摘帽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决不允许有玩忽懈怠和麻痹大意思想。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扶贫一线干部要从通报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反思,引以为戒。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论述和在重庆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照脱贫攻坚“冲刺清零行动”,深入自查自纠扶贫领域存在的各类问题和不足。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扣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纪律作风情况,把“监督的监督”贯穿始终,通过有效形式推动乡镇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以“四察四治”、“铁纪护航”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大查处问责力度;把以案促改贯穿始终,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深入分析案件发生原因、查找问题症结,推动对共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制度漏洞的,督促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不断完善扶贫工作制度和监管机制;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责任履行不力、“微腐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力等作风和腐败问题,以更加有力有效的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我县脱贫摘帽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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