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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的通报
        日期:2019-03-25       分享+

关于对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的通报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形成了有力震慑,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持续强化警示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会川镇罗家磨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原队长侯晓峰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侯晓峰任会川镇罗家磨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兼党支部第一书记期间,于2018年9月至10月在多次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岗,对会川镇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管理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2019年1月28日,县纪委给予侯晓峰党内警告处分。

2.路园镇陆家湾村村委会主任牛富成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路园镇陆家湾村村委会主任牛富成(负责计生工作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不实不细,未及时向该镇民政站上报该村村民郭某某死亡信息,致使郭某某死亡后继续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低保金共计2306元,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违规享受的资金已全部上缴2019年1月28日,路园镇党委给予牛富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辞去路园镇陆家湾村村委会主任职务。

3.祁家庙镇边家堡村龚家庄社社长罗万雄违规享受国家易地搬迁项目补助资金的问题。祁家庙镇边家堡村龚家庄社社长罗万雄因于2014年享受过灾后维修补助资金0.5万元,按政策无法享受新农村建设配套补助资金,便在其妹夫朱某某名下申请一套新农村住房,违规享受易地搬迁补助资金4.9万元,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在组织审查期间,罗万雄违规享受的易地搬迁住房(含补助资金)已全部退还朱某某。2019年1月28日,中共渭源县纪委给予罗万雄党内警告处分。

4.麻家集镇路西村违规落实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问题。2015年4月,路西村郭家山社社长郭天学多次动员财政供养人员郭宝东妻子朱某某以其农业户口申请路西村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经社、村、镇逐级审核上报后,朱某某在未重建而仅仅通过维修的情况下,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000元并交由社长郭天学用于支付修建郭家山社广场时购买砂石、水泥以及工程机械租赁等费用。路西村党支部原书记宋学文、村主任郑玉成、原文书郭建平在申报危房改建过程中履职尽责不到位,对不符合条件的朱某某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郭家山社社长郭天学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负直接责任;村监委会主任郭宝刚监管不力,监督失责;原驻村干部朱惠军审核把关不严,负主要责任;包村领导张明审核把关不严,负领导责任;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武装部部长郭宝东对其家属违规享受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失责失察,负有责任。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全部上交。2019年1月11日,麻家集镇党委给予宋学文党内警告处分。因郑玉成、郭建平2人在处分期内又有新的违纪问题发生,2019年1月11日,麻家集镇党委给予郑玉成、郭建平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12月8日,麻家集镇党委对路西村监委会主任郭宝刚、郭家山社社长郭天学、镇武装部部长郭宝东、原驻村干部朱惠军进行了诫勉谈话;对路西村包村领导张明进行了告诫约谈。

今年,作为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摘帽工作之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显得尤为重要。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严守法纪底线,以良好的纪律作风保障全县脱贫摘帽。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履行脱贫攻坚重大政治责任,抓细抓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狠抓脱贫攻坚重点任务落实,确保如期高质量实现全县脱贫摘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个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始终保持扶贫领域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高压态势,以严明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保障全县2019年实现整体脱贫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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