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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的通报
        日期:2019-04-25       分享+

关于对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的通报

近年来,我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强化教育警示、保持震慑效应,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新寨镇三合村村干部安拯羲等4人违反党的工作纪律的问题。三合村党支部原书记安拯羲、党支部副书记唐军、村委会主任仲世龙、村文书陈云在上报受益农户资格审查表的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履职尽责不到位,致使14户未实施退耕还林项目的农户违规享受渭源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农村能源项目,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2019年1月11日,县纪委给予安拯羲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分别给予唐军、仲世龙、陈云3人党内警告处分。

2.莲峰镇刘营村驻村干部赵鸿程违反党的工作纪律的问题。赵鸿程在落实2014年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履职尽责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村党支部书记赵彦荣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900元,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2018年12月18日,县纪委给予赵鸿程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

3.上湾镇元树村村干部麻治河等3人违反党的工作纪律的问题。元树村党支部书记麻治河、村委会主任刘守忠、村文书牛小东在落实2014年至2016年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履职尽责不到位,致使不符合条件的村民马某某、牛某某违规享受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共400元。同时,还存在因延迟上报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信息,套取补助资金和虚开发票支付购买办公用品欠账等问题,违反了党的的工作纪律。2019年1月11日,上湾镇党委分别给予麻治河、刘守忠、牛小东3人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

4.秦祁乡芨芨沟村村委会主任王怀华违反党的群众纪律的问题。王怀华在落实2016年危房改造政策时,不正确履行职责,签订虚假协议违规参与工程建设并克扣特困供养人员王某5000元危房改造补助金,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2019年2月19日,县纪委给予王怀华党内警告处分。克扣的5000元危房改造补助金已退还。

上述案例中,有的套取截留,有的歪曲政策,有的骗取克扣,有的优亲厚友,有的坐收坐支,有的履责不力,这些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严重。有关人员被严肃查处,充分表明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坚定决心。

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入反思,引以为戒,要充分认识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决筑牢思想防线,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触碰高压线。

当前,全县脱贫攻坚到了最吃劲的时刻,脱贫摘帽目标任务临近,对照脱贫攻坚“清零行动”,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扛起重任、主抓主管、靠前指挥,既当好脱贫攻坚的“指挥员”“战斗员”,又当好管党治党的“施工队长”。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全过程监管,严审核、真把关、建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生的风险。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清单式销号,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确保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全县在2019年实现整体脱贫摘帽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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