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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日期:2020-05-20       分享+

关于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渭源县原西南部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所所长文书龙套取资金滥发补助的问题。2018年2月6日,渭源县原西南部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所在门卫李某某等2人名下虚开发票套取资金共计4000元。文书龙收到套取的资金后,安排出纳给抄表收费的郑某某等4名职工按每人每天补助30元的标准各发放补助1000元。违规发放的补贴资金已上缴。2020年5月,文书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麻家集镇毗达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志俊收受群众礼品的问题。2014年4月,杨志俊在落实危房改造项目时,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2瓶酒和1条烟,价值共计470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取的礼品已退还。20205月,杨志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清源镇上磨村村委会原主任马东平借培训之机旅游并违规报销住宿费的问题。20195马东平赴文化和旅游部北戴河培训中心参加2019年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干部培训往返途中,在火车站周边游玩,并违规报销2天住宿费共计475元。违规报销费用已上缴。2020年5月,马东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看似“微腐败”,实是“大祸害”,严重影响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严重侵蚀和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必须严肃查处。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担当作为,带头遵纪守法,带头改进作风,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守牢底线,不碰高压线。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风建设,把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通起来整改纠治,特别是针对存在问题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持续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日常监督,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不懈抓节点、强监督、促整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深挖彻查各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要开展一案一整治一规范一提升工作,努力构建纠治“四风”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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