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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日期:2020-03-10       分享+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渭源县部门预算编制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县纪委与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机构、职能和人员全面融合。对党委全面负责,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此外,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5.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6.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关于市县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渭源县纪委监委编制和内设机构调整如下:

1.县纪委行政编制37名,司勤编制2名,共有编制39名。

2.县纪委监委设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组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二、三、四、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纪委监委机关文秘和日常事务工作;督促检查纪委监委各项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领导批办事项及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指导纪检监察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组宣室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

(三)党风政风监督室主要职责: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规党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影响工作效能的问题和行为的投诉;组织开展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工作以及党员干部廉政承诺、勤政廉政约谈等工作。

(四)信访室主要职责:处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县纪委监委批办的信访件,搞好转办、交办信访件的督办落实工作;调查了解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核查信访问题,提供案件线索,疏导上访群众,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等工作。

(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要职责: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县委报告的同时负责向市纪委报告,统一受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负责交互检查和协作办案等案件查办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归口管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负责对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乡镇和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督促查办市纪委、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领导批办、交办案件及办理相关事项;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的综合分析和上报案件管理工作;

(六)第一、二、三、四、五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县纪委、监委自办案件,承办县纪委监委的需要直接查处的案件;负责基层案件执纪工作的指导,对各乡镇、各部门和县管企事业单位查办案件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等工作。各纪检监察室均承担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任务,不实行分设。

(七)案件审理室主要职责:审理县纪检监察机关直接立案查处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根据党纪政纪条规提出处理意见;审核、指导审理乡镇纪委和县直部门纪检组织报批或备案的党纪政纪案件;检查案件处理决定的执行和落实工作;受理党员和公务员登记、政纪处分的申诉等工作。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3.6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92.57万元,增长54.8%,增长的主要原是人员的增加,相应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办案经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2.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3.6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424.0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55.77万元,增长58.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二)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9年项目支出119.6万元,比2018年增加36.8万元,其中:办案经费119.6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6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41.12万元,增长47.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供养人员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9.81万元,增长284.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供养人员增加及落实养老保险政策使单位补助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4.2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55万元,增长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供养人员增加使单位补助医疗保险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8.4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9万元,增长3.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使单位补助住房公积金增加。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6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2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62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19年计划征收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说明。我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末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181.91万元。共有公务用车3辆,价值69.81万元。

2019年单位拟采购固定资产约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7.6万元,办公家具2万元。

(六)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支出功能分类支出名称(按单位实际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生活补助: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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