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联防联治、严防严治作用,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安排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以坚强的纪律保障全县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即日起,县纪委监委全面受理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中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重视、打折扣、假落实等问题;
3.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4.责任落实不到位、疫情处置不及时、防控工作不认真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问题;
5.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等问题;
6.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等问题;
7.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
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举报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信息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