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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纪检监察网 | 监督故事丨渭源:迟到的三万余元订房首付款
        日期:2020-12-04       分享+

       “感谢纪委同志的督促,这才让我拿到了他们应该清退给我的38000元订房首付款……”近日,渭源县纪委在渭源县杨庄村进行日常督查时,村民王某激动的握住督查同志的手,满怀感激地说到。

       王某拿到了迟到的38000元订房首付款这件事,还要从2014年该县会川镇杨庄村唐哈集中安置项目开建说起。

       2014年,该县会川镇人民政府在杨庄村规划建设农户集中安置点项目建设,通过排查摸底,杨庄村村民王某有搬迁意愿,并按照当时购房要求,及时向杨庄村委会主动缴纳了38000元订房首付款。

       “刚开始,我并不知道我家不能享受易地搬迁政策……”2018年12月,王某向渭源县纪委反映情况,“既然我家不符合享受政策,我也将已享受国家易地搬迁补助的13500元上缴给镇上,之后我要求村上退还我的38000元购房首付款,到现在仍没有任何回复。”

       “我们第一时间将王某反映的问题向分管领导做了汇报并反馈给会川镇纪委,要求及时核查。”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绝不放过,针对该线索成立专项督查组,与会川镇纪委共同开展调查,完全杜绝了在调查中徇私舞弊、熟人关系等问题。

       通过调查核实,王某反映的问题属实。在2016年集中安置点项目建成之后,国家对易地搬迁政策有了明确界定,规定财政供养人员家庭不得享受易地搬迁政策,王某改变订房意愿,但缴纳的订房首付款,理应由杨庄村委会予以及时退还。

       “我们将农户缴纳的订房首付款和自筹资金全部用于安置点建房,由于群众前期缴纳的订房首付款多数用于支付征地补偿款,另外该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群众自筹资金多数未交清,致使因资金短缺未及时退还。”村主任卜永刚解释说。

       同时,调查组还核实到,王某确实将已享受的13500元易地搬迁补助款上缴到镇财政所。

       2019年4月8日,杨庄村委会退清了王某订房首付款38000元。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对2014年易地搬迁安置点的36户搬迁户全面进行了“回头看”。

       目前,3户因政策原因不能享受易地搬迁群众的购房首付款均已全部清退到位。

       “赶紧到我家喝口热水,天气这么冷的……”王某满脸笑容的拉着督查组一名同志的手,使劲的往她家里拽……

       群众利益无小事。近年来,渭源县纪委监委通过一次又一次地监督检查、精准执纪,将存在的问题都挖出来,将不正确作为的干部都揪出来,让作风问题得到整治,有效有力提升了当地群众的幸福感。(供稿 张鹏 编辑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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