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党员干部酒驾类问题线索191件。其中,2018年处置20件,立案15件,处分15人,组织处理3人;2019年处置110件,立案94件,处分93人,组织处理16人;2020年处置58件,立案46件,处分46人,组织处理12人;今年1-3月处置3件,立案3件。
这些数据,折射出的是一些党员和公职人员仍然不知敬畏、不守法律,置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酒后驾车,严重损害党员和公职人员形象,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
为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规矩意识、法制意识和自律意识,发挥好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的示范带动作用,使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有效预防和减少涉酒交通事故发生,推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开展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
近日,县纪委印发了专项整治《通知》,并将2021年确定为“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年”,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通知》对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以及各级党组织开展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我们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把酒驾等作风问题整治作为深化作风建设的重点领域和有力抓手,坚持思想对表、实战对焦、岗位对责、问题对账,严肃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县纪委监委党风室负责同志说。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共确定了9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宣传动员、开展警示教育、压实主体责任、主动说清问题、开展线索起底、加大查处力度、强化纪法衔接、注重深挖彻查以及巩固整治成效等。
具体工作中,通过加强宣传动员、开展警示教育、压实主体责任等基础性工作,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从严管理干部主体责任,督促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车行为。
通过主动说清问题、开展线索起底、加大查处力度、强化纪法衔接、注重深挖彻查等关键性举措,强化与公、检、法等部门的统筹协调联动,持续保持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对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形成坚决打击强大震慑效应。
另外,《通知》明确要求,已经发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相关单位党组织,要通过巩固整治成效的根本性措施,深入查摆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由点到面认真查找日常管理的漏洞短板,完善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源头治理、长效治理。(焦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