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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21-09-17       分享+

        1.漳县武阳中学原校长王京私设“小金库”问题。2016年至2017年,王京安排工作人员,违规将收取学生的书报款、寒假作业费和收取食堂承包商的取暖费、电费共计132548元私设“小金库”,其中132195元违规用于支付接待费用。王京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王京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时任分管财务副校长王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陇西县人民法院二级主任科员张国宏违规接受吃请、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7月,张国宏负责承办申请执行人窦某某与被申请执行人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其在外省拘传陈某某期间,违规接受窦某某吃请;2019年1月,张国宏收受窦某某高档烟酒,价值6800元。2021年6月,张国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规收受礼品已追缴。

        3.安定区永定路小学教师徐志向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2020年,徐志向多次收受学生家长香烟和礼金,帮助办理子女入学有关事宜,违反了廉洁纪律,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6月,徐志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已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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