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渭源县高度重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细化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检查、推动问题整改等举措,推动乡村振兴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落实落细,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县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及时督促各级党组织结合“三抓三促”“作风顽疾百日整治”行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县纪委监委把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多次组织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监督重点,常态化组织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下沉一线进行督导检查,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细化监督重点,把牢监督重点方向。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专项整治重点问题、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强化监督促进乡村治理等重点关注的内容,先后两次优化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整治重点上,明确了五方面17项具体监督内容;在整治措施上,细化了三方面13项具体措施;在工作力量上,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紧盯政策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粮食安全战略落实、项目资金管理、乡村治理等方面的问题,将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有力整治各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强化监督检查,持续发挥震慑效应。为强化监督质效,县纪委监委构建了检查、反馈、整改、督办等环节的监督闭环机制。在监督方式上,县纪委监委会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组建4个专项督查组,开展了乡村振兴领域“集成式”监督,发现并督改问题59个,批评教育党员领导干部43人次。同时,县纪委监委还紧盯全县衔接资金项目和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对产业项目实行清单化监督,把产业发展政策执行、责任落实、资金安全、项目推进等作为重中之重,有效发挥“室组地”联动协作机制的作用,将项目建设监督工作与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监督工作一体推进,通过跟进监督、清单管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高效解决项目建设推进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履行好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责任。
推动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清零见底。针对省纪委监委乡村振兴领域专题调研反馈问题和市县纪委监委专项监督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及时印发了整改工作方案,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压实责任推进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各乡镇、各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全县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专题通报,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对标反馈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各级督查检查反馈问题全部按期彻底整改到位。同时,县纪委监委会同“两办”督查室,对问题整改情况持续跟进监督,下发整改督办函、提醒函15份,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清零见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