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你好,你家有没有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晚上封火后你留通风口了没有?”
近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积极行动,联合县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紧盯农用车(电动车)违规载人、违规用火、无证经营和露天销售烟花爆竹等违规行为,深入全县16个乡镇的部分“九小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了“嵌入式”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在检查过程中,督查组重点对群众用火用电是否规范、农村居民是否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以及“九小场所”及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器材配备、安全警示标识设置、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畅通情况、货物堆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等方面进行了细致排查。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督查组现场记录并建立工作台账,采取“现场整改+限时督办”的方式向相关责任单位反馈。同时,做好回访督查工作,跟踪整改进度与效果,督促形成“排查隐患、限期整改、对账销号”的闭环管理模式,确保安全问题整改无遗漏、无死角。
截至目前,共印发《督查通报》4期,通报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方面问题30余条。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巩固‘纪检组+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监督’的模式,加强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财政等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形成更为广泛的监督合力,提升监督的专业性和全面性,保障群众利益,为全县经济社会追赶发展保驾护航。”该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蔡春芳)